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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区“湖长+检察长” 依法治湖新模式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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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区人民检察院“河长+检察长”工作模式助推河道“清四乱”
时间:2020-06-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加强对淮阳区河湖治理管护水平,优化河湖生态功能,夯实绿色发展基础,淮阳区检察院立足职能,积极主动融入河长制,根据“河长+检察长”工作模式,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020年5月29日,淮阳区长王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严新爱等带领工作人员联合对临近汛期的沙颖河淮阳区域河段巡视巡查。 

巡查人员采用徒步巡查与无人机巡查相结合方式,对淮阳区域内沙颖河渠道进行了巡查。本次巡查先后查看了沿途水土保护、水面垃圾清理情况,主要针对河道堵塞、河道生态治理、沿河违法建筑拆除整治等问题开展,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 

 巡查中,严新爱向王毅介绍了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围绕“河道清四乱”开展专项检察工作的情况。王毅对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主动服务河道整治工作表示肯定和支持,要求有关部门要主动接受监督,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回复落实,争取与检察机关形成保护河道的工作合力。 

淮阳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对“河长+检察长”履职工作模式的探索,促进检察监督职能和河长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督促各职能部门准确履行职责,加强执法、司法协作配合,不断提高涉河涉水犯罪案件办理和法律监督的效率,为河湖治理和河长制的运行提供更坚强的法治保障。 

 

版权所有: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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