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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区“湖长+检察长” 依法治湖新模式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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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新爱检察长在周口市淮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0-05-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5月7日,在淮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严新爱向人大报告了2019年的工作,提出2020年的工作思路。 

2019年,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高点定位,永争一流,各项工作紧跟新时代,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聚焦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平安淮阳建设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19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27件882人,其中批准逮捕465件656人,不批准逮捕165件23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14件1014人,其中提起公诉633件87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55件63人。共有327件414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证了案件速裁的顺畅高效。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自觉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工作,坚持“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的办案原则,保持打击力度与确保质量并重。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涉黑涉恶案件13件29人,批准逮捕13件29人,受理审查移送起诉案件11件34人,提起公诉7件36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2件5人。办理的付汝常等22人涉黑案一审主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其他21名被告人,依法判处二十三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此案的办理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和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着力营造清廉政务环境。积极构建与监察委办案协作机制,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有序衔接,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共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6案11人,其中决定逮捕5案9人,依法对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委书记(省管干部,正处级)原锋受贿案提起公诉,一审被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共批捕22人,起诉29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批捕17人,不起诉8人。成功抗诉两起涉嫌强奸、猥亵儿童案。全年提供法律援助16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23人次。在中小学校中,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19场,受教育学生达12000余人,有包括检察长在内的13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专项活动。 

 

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77人,不起诉1人。切实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追捕追诉漏犯12人,其中追捕的付汝常等涉黑案8人中有1人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监督撤销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2件。对严重侦查违法行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对刑事裁判坚持逐案审查监督,共提出刑事抗诉2件。全面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以打击民事虚假诉讼为重点,提出抗诉和提请市检察院抗诉2件,市院已采纳;跟进监督案件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裁判正确的,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4件,并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和服判息诉工作。

 

 

 

 

 

 

 

 

 

强化执行活动监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共办理审查批捕、起诉被监管人员又犯罪案件1案1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案5人,依法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中各类违法行为9人,强制医疗执行不当2案2人,财产刑执行违法案件4案4人,对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依法进行讯问合法性核查12人,移送违法违纪线索10人,依法纠正监外执行中各类违法行为12人,监督区法院依法收监20案20人,有力保障了国家法律在刑罚执行活动中的正确实施。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聚焦关系民生、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一年来,我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件,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已整改1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向法院提起诉讼2件;办理市院诉讼监督案件3件。同时,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发放宣传图册,公布举报电话,让群众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 

 

发挥法治护航作用,坚持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一)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在按照党委政府部署积极参与相关专项行动和综合治理的同时,查办了一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犯罪案件,打击了一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犯罪分子。通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全力保护淮阳的碧水、蓝天、净土。认真做好涉农检察工作,努力把涉农检察工作打造成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亮丽名片。我院办理的全省首例王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有力维护了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落实最高检11条执法司法标准和省检察院、省法院服务民营企业发展“30条意见”,始终把服务产业集聚区民营企业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主战场,开通服务“绿色通道”,依法严惩涉企违法犯罪。与区工信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等部门会商制定了《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构建了“1十2”联动协作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机制。 

(三)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完成检察服务大厅、检察服务网络平台和检察服务热线三位一体“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了一站式服务。建立常态长效、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做实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并将此作为“一把手”开展主题教育自选动作来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5案,检察长参加接待6案10人,办结司法救助案件3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在全国“两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国庆大典期间,没有发生来自淮阳检察院涉检信访案事件的干扰。

 

从严治检苦练内功,不断夯实检察事业根基 

 

 

(一)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抓党建与强业务相结合,坚持抓党建与强素质相结合,坚持抓党建与强责任相结合,以党建促队建,突出从严从实,强化政治理论武装,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和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警赴红色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洗礼,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持续深化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以打好挤水分、重规范、强纪律“三场硬仗”为牵引, 切实把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队伍教育监督管理。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续纠“四风”正党风。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持续推行“一炮三响”,对违法违纪干警,连带追究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全面从严治警,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三)持续提升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坚持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围绕“四大检察”业务新需求,分条线、大规模开展专项培训。出台青年干警培养计划,利用检务通学习平台开展“一岗多能”实践锻炼。一年来,通过举办业务竞赛,评选精品案件、撰写专题调研等活动,增强干警办案本领,提升履职能力。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全面提升检察工作形象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人大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了民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淮阳检察工作科学务实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二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坚持办前沟通、办中反馈、办后回访,依法精心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集中座谈、重大活动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 

      三是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发布符合公开条件的法律文书426份、重要案件信息52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109件,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一年来,我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被周口市委授予“周口市先进党组织”、被共青团周口市委授予“周口市五四红旗团委”、被区人大常委会表彰为“年度人大工作先进单位”、被区总工会表彰为“模范职工之家”。检察五部被省委政法委、共青团河南省委等单位联合表彰为全省“青少年维权岗”;综合业务部被市检察院授予“集体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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