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六清”行动部署和“不放过、不凑数”办案原则,坚持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省检察院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市级检察院对涉恶案件依法统一把关,认真高效做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检察环节各项工作。坚持“打治建一体发展”,结合办案深入分析案件特点、规律、发案原因,提出堵漏建制、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完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推动打造“河长(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
围绕服务保障淮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持续深入实践“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行河长办和检察机关的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重大问题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沙颍河(淮阳段)、龙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形成保护水生态环境工作合力,推动打造淮阳依法治河治湖新模式。
五、试点推行“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制度。
总结并试点推行栾川县检察院“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从部分重点乡镇、重点村组、重要农业企业中聘请人员作为涉农检察联络员,主动对接群众司法需求,认真做好法律咨询、收集问题及意见建议、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打造检察工作服务乡村社会治理的“前沿哨所”,提升涉农检察工作水平,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检察力量。
六、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
立足检察职能,坚决依法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保障贫困群众的“救命钱”能在第一时间内发挥使用效能,促进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落地。认真做好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司法救助服务精准脱贫工作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七、深化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专项监督。
探索与法院、公安等建立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建立智能筛选平台,辅助发现和监督虚假诉讼;严格审查易发生“假官司”问题的民间借贷纠纷、保险理赔纠纷等案件,重点加大对执行异议之诉、调解书等诉讼领域的监督力度,注意发现和监督纠正内外勾结或履职过失行为,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八、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案力度。
持续开展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活动,扎实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 要求专项行动,重点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实现基层检察院办理相关案件全覆盖。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用司法守护美丽家园,维护群众餐桌安全、用药安全。
九、推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六项机制。
深化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教职工入职查询、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等六项机制的落实,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百千万工程”,组织制作、优选法治教育标准化课件,提供 “菜单式”送法服务,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多重屏障。
十、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
深化落实“一三四”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高群众来信分流、办理、答复质效。规范使用最高检网上信访2.0系统,推进信访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实行当面接谈来信人制度,将7日内程序性回复由短信为主转变为面对面接谈为主,当面听取来信人诉求,做好答疑解惑、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引导来信人依法规范信访,努力减少多头信访、重复信访,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开展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是我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是推动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载体,更是提升我院爱民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增进群众感情的有力抓手。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将高度重视,切实把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落实好,确保承诺的事项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