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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区纪委监委第十五组到淮阳区人民检察院督导调研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
时间:2020-04-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3月16日,淮阳区纪委监委第十五组组长于磊、副组长葛刚带领督导组一行4人,对淮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进行了督导调研。 

 

   督导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座谈会上,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严新爱代表院党组就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落实情况、完善疫情防控期间涉企案件办理协作机制、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侵犯企业权益的犯罪行为、依法审慎办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犯罪案件、优化办案方式,确保案件办理效果、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企业发展、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等方面进行了汇报。 

       对于下一步工作计划,严新爱表示,将继续学习贯彻中央重要指示精神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加强向企业宣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企业防疫、复产两不误。 

 

淮阳区纪委监委第十五组组长  于磊 

 

淮阳区纪委监委第十五组副组长  葛刚 

 

淮阳区纪委监委第十五组   王旭东 

 座谈会上,于磊就今后如何推进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要求三点: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依法保障复工复产的政治自觉。二是澄清在支持企业发展应采取措施及已采取措施底子,包括责任股室、责任人、责任领导。三是梳理本单位在支持企业发展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及意见建议并及时将澄清的底子和梳理的问题及意见建议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他号召大家一定要振奋精神,做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给淮阳区院提出了指导意见,指明了方向。 

       淮阳区检察院下步工作中一定会怀着情感去服务,带着责任去执法,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侵犯企业权益的犯罪行为;注意优化办案方式,确保案件办理效果;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企业发展。把服务保障工作落实在具体的司法办案中,切实办出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典型案件,对检察办案中发现的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在生产、管理上的风险、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或企业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漏建制、完善管理,引导企业和相关部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助力完善疫情防控体系,为淮阳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版权所有: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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